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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们长期是以“中央军”的身份出现,现在要下放到地方,怕吃亏,怕被歧视,架子身段放不下来。我们不希望在改革中产生过多的社会矛盾。如水电建设企业,当时效益并不好,离退休职工非常多。
我们改革有一条经验就是“摸着石头过河”,看准了的就改,不是一次都到位,如果想一次都到位,可能社会的负担就比较大。如果只做政企分开、厂网分开,虽然老电力部的人有意见,但是还不会波及到下面去。如果再把输配也分开,把主辅也分开,波及的人就更广了。比如说把各个地方的供电局划给各个地方政府管,或者是把施工公司划给地方政府去管,由于离退休职工这个包袱非常重,地方政府愿意不愿意接都是问题。这样一些问题都搞清楚再去改的话,估计两三年也改不动。走一步总比不走要强,所以当时就先完成一个阶段性的任务,这个阶段性的任务就是政企分开、厂网分开。第一个阶段性任务基本上达到了,把可能会引发更多反弹的问题留到以后适当的时机再去改。如果什么都想一步到位,可能三年五年都改不动。三年五年后情况一变说不定不改都可能会,就像铁路改革一样。现在有一些人在批评电力体制改革,他们应该从当时的历史背景看这样的一个问题,那就比较好理解了。电力体制改革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即使放到国际上比较也是重大的改革成就。
有观点认为,电网在分离辅业方面滞后。但这不能怪电网。有人说电网公司不愿意分离。其实不是,电网公司是愿意分离的。这些施工公司参差不齐,有一些还不错,有一些就很糟糕,电网公司怕长期捂在自己手里面,包括已经离退休的劳保问题如何来解决?谁来照顾他们?电网公司承接了原电力部的老干部工作。按道理,电力公司分家了,不应该是电网公司一家来承担。电网公司现在已经是企业了,不是政府,凭什么还要承接电力部的这类工作?但是现实情况就是这样。电网公司找过政府多次,希望尽快地把辅业剥离出去。为什么电力体制改革以后若干年都没有完成这个任务?5号文件下了以后,主要的任务目标达到了,实现了政企分开和厂网分开,大的格局已形成了。这时机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电监会成立后,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交给了电监会,但是电监会一家来挑起改革的任务确实很困难,它是国务院直属的事业单位,一个事业单位去做这么大的动作,去进行主辅分开,或者是其他的改革,没有政府部门强有力的支持,确实很为难。有几个部门绕不过去,一个是国家发改委,一个是国资委,电监会既没有干部任免权也没有资产划拨权,怎么改?
所以后来就出现这样一个结构,组长是国家发改委主任来当,而办公室放在电监会,有什么事还得到国家发改委来开会,很难有效开展工作。主辅分开,电网公司是愿意的,但是分开以后交给谁,就是一个麻烦了。一种意见是施工公司下放到各个地方自己找饭吃,相当于现在建筑公司一样,这是一种市场化改革的想法,但是这个方案的阻力最大。另一个简单的操作方法是把所有的辅业、施工公司再成立一个公司。这样的一个过程中,又发生了两件事情,一个是2008年的雨雪冰冻灾害,还有一次是汶川大地震。在这两次救灾中,电网的施工公司发挥了巨大作用,假如没有施工公司统一调动,后果不堪设想。四川汶川地震最严重的重灾区,一个是汶川,一个是茂县,电网全部垮塌以后,才了解这一个网不是电网公司的,也不是地方的,而是私人的,是希望集团的,抢险时还得要求电网公司上。后来电网公司依据这两次救灾的实践提出电网的施工队伍还留在电网公司,而不要分出去。现在这个剥离方法简便易行,也满足了施工公司不愿下放到地方,或者完全独立走市场化道路的需要,主辅终于分离了,满足了舆论的需要。如果走市场化,就应该让它自己独立,让它自己找饭吃。
实现竞价上网也是电力体制改革希望最终能做到的目标。其实在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之前的1999—2001年,受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用电需求下降,一度有过供大于求的情况。后来成为严重缺电省的浙江当时也一度电力供应宽松,所以率先尝试了竞价上网。他们引进了国外的竞价上网的报价软件,结合浙江省的情况做了修改,通过计算机自动比对,择优调度上网。电力系统的其他单位参观了浙江的做法,试图推广。但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很快过去了,2002年起全国大部分地方又变得缺电了,浙江省尤为严重,竞价上网已难继续下去,自动消亡了。电力体制改革之后,有的仍想推动此事,于是新成立的电监会把电力供应相对宽松的东北电网作为试点,推行竞价上网,但实施不久,包括电网公司和几大电力公司的纷纷反映问题,认为竞价上网时机还不成熟,条件还不具备,企业亏损,要求停止试点。不久,这项试点也告终止。
总结我们尝试竞价上网的实践,这是需要一定条件的,电力供应相对宽松是首先必须的,还需要定价制度等的配套改革。前几年电力供应一直偏紧,通胀的威胁领导十分重视,煤电矛盾突出,尽快解决电力供应紧张成了主要矛盾,竞价上网一直难以实施。现在社会上对电力体制改革的意见有相当部分集中在价格改革上,把电价改革看作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其实,在现在的体制下这应属于价格改革的范畴,这需要在一定的条件下继续探索。
电力体制改革是一种渐进的过程。输配是否应该分离?输配分离要和整个社会的进步、社会可承受的能力相匹配,还要和其他的改革相匹配,比如说价格体系改革。价格体系不到位,输配怎么分开?社会上还有人建议应制定能源法,使能源管理体制改革有法可依。能源局2007年发了一个征求意见稿,但至今一直推不下去。因为它涉及方方面面。究竟难在哪里?各部门都想把自己部门的一些权力、一些诉求放在法律里,想把三定方案没解决的问题通过法律来解决。但是不能用法律解决三定方案没解决的问题,电监会和能源局的关系没有扯清楚,电监会希望在电力法中明确电监会的地位、职权,这样的问题靠电力法能扯清楚吗?这就为修改或制定法律增加了难度。电监会现在又取消了。没有把电监会的法律地位放在法律里是对的。
有些人认为,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启动后,并未建立竞价上网的市场机制,市场化改革仍停在路上,目前电力体制非计划非市场,最为糟糕。但事实是在总的改革开放大局下,电力体制改革迈出了历史性的步伐,开创了很好的局面。任何一个改革都是随着历史的变迁在不断地做调整完善的,不能拿后来的认识简单来衡量改革渐进过程中一些做法的对还是不对。目前改革的过程充满着艰险和不同意见。
“摸着石头过河”,不争论,这是给我们留下的很大的精神遗产。当年因为有人对搞不搞特区有不同意见,为了化解这个矛盾,有人向建议,是不是派个调查组到深圳再去搞一次调查?
说,时间宝贵,不搞争论。如果我们不断地争论,恐怕连深圳特区都搞不起来。我们现在别忘记他这句话。电力体制改革能走到今天这个局面是非常不容易的,接着往下走,不能凭空设想,应该立足现实。
社会上对电力乃至整个能源体制的改革十分关注,有很大的期许,但毋庸讳言,关于改革的方向和改革的内容也有很多争议。例如:电力体制改革,有的人觉得应将电网进一步拆分,应该进行输配分开。对电价、油价、气价形成机制应进一步进行市场化改革。但怎么样做市场化改革也缺乏具体的操作内容,多数停留在口号式的议论上。对原油、天然气进口权是否应该放开等等都是社会热议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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